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时,应被分别归类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之列,相应的量刑标准也应做相应调整。
此外,当偷盗金额达到一千元以上便可判刑定罪;
如若达到一千元的犯罪金额,那么便构成了盗窃罪的基本要件。
一旦被判定犯有盗窃罪,通常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或罚金。
然而,如果盗窃金额达到了特殊情况——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那么将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被课以罚金或没收部分财产。
对于偷窃行为的量刑标准,依据其个人行为在公共或私人财物中窃取的金额而有所不同。
在常规情况下,个人如果盗窃私有财物所涉及到的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那么其起点便是一千至三千元之间;
如果涉及的金额达到了“数额巨大”的程度,那么其起点便会上升到三万元至十万元;
如果涉及的金额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那么其起点会跃升到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
类似地,针对不同的行为程度与金额,其所对应的惩罚力度也将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而相应增加。
具体而言,个人盗窃公用财物后,会面临最低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且罚款或罚金亦须在处罚中体现出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