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在离婚之际无需等待30天的冷静期,可考虑采取诉讼离婚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具体操作模式可以分为两种:
一是协商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在实际生活中,当双方在某些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或是其中一方明确表示不愿结束婚姻关系时,往往会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
提起离婚诉讼的操作过程大致如下:
首先需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及相应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共计两份,然后人民法院将进行登记立案。
在法院批准立案后,立案部门将会为您发放立案通知书,同时要求您缴纳诉讼费用,自此,案件即被确认为正式受理。
在离婚案件的起诉立案阶段,原告务必向申请法院提交详细的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副本,法院收到申请后将会开启审理环节。
在此期间,法院可能会尝试进行调解工作,以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如和解不成,最终将依据证据材料做出判决。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诉讼的地点通常应为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是被告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在较为普遍的情况下,申请诉讼离婚的一审程序通常需要耗费三至六个月时间,而对于二审程序而言,所需时间则大概需要三个月左右。
如若人民法院在首次审判中未对离婚事宜作出判决,那么在六个月之后,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出上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