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方面,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每年的产值×补偿倍数(其中补偿倍数应在6至10之间)。
其次,在房屋拆迁补偿费用方面,我们要留意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所有的房屋价值评估价格+其他房屋装修装饰类约定补偿金额(或者通过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而在房屋拆迁补偿差价计算环节,需要我们用合法所有的房屋价值评估价格+其他房屋装修装饰类约定补偿金额(或者通过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方获得替代产权的房屋的估值来衡量。
另外,安置补助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当(被征用土地需要安置的人数×补偿倍数)>15时,那么总安置费=这块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每年的产值×15;
反之,若(被征用土地需要安置的人数×补偿倍数)<15,则总安置费=这块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每年的产值×补偿倍数×被征用土地需要安置的人数。
最后,对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用进行补偿时,我们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按照市场价格进行适当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