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总则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能完全遵守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者已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该协议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确认并且已完全履行完毕,亦或是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将会自动地将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删除。《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