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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4-05-03 18:55:34 已帮助15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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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人身伤害赔偿的具体项目如下所述:
首先是医疗费用部分,它将依据所在地治疗医院所开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发票、医疗收费和住院缴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来进行确认。
其次,误工费这一项目,应当在根据受害者实际遭受损害的严重程度、康复情况,并参考相关部门法医的鉴定结果或由治疗医院提供的书面证明中确定。
接下来,住院伙食补助费则依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在外地出差时的伙食补助标准(元每天)*住院天数来进行赔付。
至于护理费用方面,对于具有收入来源的护理费用,可以依法按本文所提出的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方式进行界定。
而对于那些没有收入的护理人员来说,他们的护理费用应根据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水平予以计算。
接着是住宿费用的计算,这个数额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时的住宿标准加以衡量。
然后,残疾赔偿金部分,该金额将会参照相应的伤残系数,并根据缔约法院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平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为基础,由定残当日起按照二十年期限进行计算。
接着是丧葬费用和死亡赔偿金,这两项费用将分别以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殡仪馆收敛费标准以及本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按照二十年或五年的时间段进行支付。
最后,我们还需要考虑的是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此项费用将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核算。
特别要指出的是,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家庭成员,其生活扶养费用将算至十八周岁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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