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女方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合法婚姻所引发的争议才满足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先决条件。
2、我们不能忽视这样的事实,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主旨在于对合法婚姻关系进行充分的法律保护。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无疑提供了针对婚姻生活中无过错一方的有力保障,它既可视为提供经济补偿的方式,也可视作对过错方实施惩罚和经济制裁的途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