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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2024-05-03 13:20:01 已帮助21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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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关于破产申请遭法院拒绝受理的情况,您需要首先明确导致该结果的具体原因。
假如您的申请由于不满足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但仍有可能通过补正而获得受理的话,那么您应该依照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在提供必要的补救措施方面做出努力。
当您的申请被裁定为驳回时,您享有从裁定生效的日期开始算起,十日之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裁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时,必须在作出决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裁定书送达给申请人,同时还需详细解释其作出这一决定的理由。
若申请人对此裁定持有异议,他有权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直至破产宣告之前,如果经过审查发现债务人并不符合本法第二条所规定的情形,他们有权依法裁定驳回申请。
对于这样的裁定,申请人同样拥有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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