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具个体工商户所需的发票,需持备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及由支付方所出具的付款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的税务服务大厅进行申请办理。
随后,便可向所在区域的税务管理部门提出领购发票的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之后,将获得《发票领购簿》。
凭借《发票领购簿》上核定的发票类型、数量以及购买方式,个体工商户可以向税务管理部门领取相应的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