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保障书的情况下,通过法定的程序同样能够达到解除婚约的目的。
解除婚约的途径主要分为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其中,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后再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而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表明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仍无法挽回,那么法院便可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