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农场所属的土地是无法被私自购买的,其所有权是属于整个集体。
而对于普通的农民朋友们来说,他们有权力通过承包这一合法的方式来使用这些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第四条明确指出,在农村土地承包之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并不会发生改变。
同时,承包地也不允许进行买卖。
紧接着,第五条又进一步强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剥夺或者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最后,第二十一条明确表示,耕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限则是从三十年到五十年不等;
至于林地的承包期限,则是从三十年到七十年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前述条款中提到的耕地承包期限届满后,还将再延长三十年;
而草地以及林地的承包期限届满后,也会按照前述条款中所规定的相应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