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制度与是否必然被判定有罪之间并无关联性。
2、至于符合取保候审标准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获得这种有条件的自由等待审判状态。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措施,其仅仅表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员在被确定有罪之前,可以有权暂时离开羁押场所,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们不需要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3、倘若案件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审理后证实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员确实是罪犯,那么法庭将会依据相关事实情况,依法做出公正判决,给予被告人适当的刑期惩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