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损伤若需进行法医学鉴定,通常建议待患者痊愈出院且伤势稳定之后再行提出申请。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相关鉴定时间规定,对于仅以原发性损伤作为主要鉴定依据的案例,在受伤后即可立即展开鉴定工作;
而对于以损伤所引发的并发症为主导鉴定依据的案件,则应在伤势稳定之后进行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情况,则需要在损伤发生90天以后进行鉴定;
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必须对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详细说明,必要时还需进行复检并补充鉴定。
对于疑难、复杂的损伤病例,则应在临床治疗终结或伤势稳定之后进行鉴定。
如果当事人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残疾,那么在治疗结束之后,应该由具备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如果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可以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以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