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下列情况下应当吊销驾驶员持有的驾照:
(1)经历过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而受到处罚之后,继续犯同样错误,在次饮酒后重新驾车者;
(2)存在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者;
(3)饮酒之后,又进行了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的行为者;
(4)不仅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而且酒精含量严重超标者;
(5)在饮酒或醉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并达到犯罪程度者;
(6)所驾驶的是经过组装而成的机动车,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仍在公共道路上行驶者;
(7)当驾驶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以及构成犯罪者,以及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避责任者。
此外还有以下两种情况,也可依法吊销驾驶员的驾照:
(1)将机动车托付给尚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或者是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处于暂扣状态的人员进行驾驶的;
(2)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超过规定速度达到了百分之五十以上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