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制规定,自然人在人格权、物权及其他法所认可的合法权益方面享有法律所赋予的全面防护。
这意味着,无论是何种性质的组织或何种身份的个人都必须尊重并遵守这些规定,不可逾越雷池半步。
因此,当某个自然人人身所属的财权受到威胁时,这些合法权益是绝不可被任意践踏和剥夺的。
而若出现债权人擅自扣押债务人财富的不法行径,这无疑已违反了法律法规,构成了刑事犯罪。
然而,债权人依然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得到批准后进行相应的财产扣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