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在离婚案例中,涉及到不满两周岁年龄段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应遵循以母亲直接抚养作为基本原则;
如子女已经超过两周岁,但父母双方无法针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时,法庭将依照双方具体状况以及保护未成年人最佳利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至于那些年满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律规定必须尊重他们的自主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