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构成要素包括:
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直接故意且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其客观行为表现为实施了窃取或者秘密侵占公共或私人领域内财物,且其金额达到特定标准的违法犯罪行为;
作为犯罪行为实施的主体,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
这些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当行为人盗窃的公私财物,其金额达到较小程度或者超过一定次数进行盗窃、进入私人住宅进行盗窃、携带攻击性武器进行盗窃以及从别人的口袋或者包里偷偷拿走财物的时候,属于违法范围之内,应受刑事处罚;
如果行为人的盗窃金额巨大或者拥有更加恶劣的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
更为严重的话,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刑达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并被勒令缴纳罚金或没收资产。
对于盗窃等公私财物,犯罪嫌疑人所窃取的金钱价值应该达到1000元到3000元以上,如果是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那么这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中的“数额巨大”;
如果数额达到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的,就应该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在全国各地的法律实践中,对于不同地区的偷盗金额会有适当的调整,此项标准会在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公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