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对其开设的信用卡进行透支时,除了需要承受额外的利息支出外,如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足额还款,还有可能承担高额的滞纳金以及对个人信用评级产生不良影响。
同时,对于那些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资金并有预谋地超过信用卡银行规定的透支额度或者规定时间,且在经过发卡行两次正式催收到3个月之后仍未归还欠款者,可被视为“恶意透支”行为,并可能涉及到信用卡诈骗罪这一刑事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恶意透支的逾期额度在1万美元至10万美元之间的,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要另外缴纳至少2万美元至20万美元不等的罚金;
而在逾期款项达到10万美元至100万美元区间的时候,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但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要缴纳至少5万美元至50万美元的罚金;
当逾期额度高达100万美元以上的时候,将会被判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需要另外缴纳至少5万美元至50万美元的罚金或者被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