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过高的问题处理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实践中,若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减少违约金的申请。
倘若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过于严苛,超出实际损失,当事人便有权利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设法对此进行适度削减。
针对先行迟延履行义务的一方而言,若其与合同相对方就此事项事先签订了违约金协议,那么违约方在缴纳违约金后,仍须继续履行未完成的义务。
然而,如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约定,允许违约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作为违约金,亦得以约定损失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
如果合同中所预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所产生的损害,则依据法律程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应请求对其进行补偿性增长;
而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有权依照当事人的申诉请求,对该违约金予以适当的下调。《民法典》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