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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人身损害赔偿时效

民事诉讼法人身损害赔偿时效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5-01 12:20:09 已帮助10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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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人身损害赔偿时效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期限,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相关法规,此类案件的诉讼期设定为三年,自权利人明确知晓或理应理解自身权益已遭损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法律对此另有特别规定的,当事人需依照该条文进行执行。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存在这样的情形,权益遭受损害之日已经过去了至少20年以上,此时,若向人民法院提出仲裁申请,其将不予受理;
在极少数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权利人的特别请求,酌情考虑是否予以延长执法期限。《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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