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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是什么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是什么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5-01 11:30:14 已帮助27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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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是什么
罪名的施行人选主要集中在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团体的领导者层面;
而其打击的重点则锁定为国家公职人员。
其次,本罪名所针对的具体对象为那些在法律规定下坚守职责,坚决抵制违反会计法和统计法行为的会计及统计工作者们;
而对于国家公职人员的报复行为,其打击的则是那些对控诉方、申诉方、批评者以及举报者进行恶意报复的行为。
最后,本罪名的行为方式既可以通过行使权力来实现,也可以在无权情况下进行,但对于国家公职人员的报复行为,则必须是滥用职权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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