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房产补偿费用,系依照被拆迁建筑物的结构及折旧状况划分档次,采用平方米单价法进行精确计算。
另一方面,周转补偿费用则依据临时居住环境的条件等级而制定,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家庭人数逐月发放相应补贴。
至于奖励性补偿费用,应当由地方政府根据区域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自行决定,拆迁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标准,严禁随意变更修正。
2.拆迁补偿是在进行土地征用过程中,对住宅或非住宅建筑物价值的评估之后,对于相应房屋实施合法拆除并向其所有权人提供一定的资金补偿。
从土地性质上看,拆迁补偿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类型。
具体补偿方式上,大致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组合型补偿三种。
其中,货币补偿是指通过各种法定依据,借助专业评估机构的力量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准确估值,从而产生出具有可信度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产权置换亦称为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的差异,存在着两种实施方式;
最后,将上述两种方式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即给予货币补偿的同时也进行产权置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