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逃逸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被终身禁止驾驶机动车。
然而,若此种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当事人仍可尝试通过相关考试,重新获得驾驶资格证。
另一方面,如果逃逸行为的情节极其严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当事人将永远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证。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事发后,驾驶员愿意投案自首,其驾驶资格证也必须被永久吊销。《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