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遗产继承事务时,孕妇并非可以获得额外的遗产分配。
对于遗产进行分配时,必须保证腹中胎儿的应有份额得到妥善保存。
若胎儿出生时尚未存活即宣告死亡,那么预留的这部分份额将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继承事宜。
因此,孕妇并无权利多获遗产,而仅仅是在处理遗产分割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胎儿的份额留存,如果该胎儿生下来后并非早夭,那么所留份额依然要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常规方法共同进行分割和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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