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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多少年

我国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多少年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4-30 11:55:04 已帮助13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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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多少年
众所周知,民事诉讼时效是一项源于法律的法定制度,当权利人未能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自身的权益之时,依据该法律规定,他们原本享有的申诉权将会自动丧失。
在正常情况下,普通的权利人若想向人民法院寻求对自身民事权益的保护,诉讼时效期间应该设定为三年。
这个期限从权利人意识到甚至是必须意识到自身权利受到了侵害,同时也知晓了义务方的存在之日开始起算,不过,依照法律的特殊规定,这一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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