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的典型违法行为具体表现如下:
(1)侮辱性行为:
这类行为涵盖了口头、肢体、书面及暴力形式等多种方式,而侮辱的内容可以是基于真实事件发生的;
(2)诽谤性行为:
此类行为中的诽谤内容须为虚假信息,若非如此便无法构成诽谤的法定要件;
(3)新闻报道严重偏颇与失实;
(4)评论严重过激或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