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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什么情况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4-30 10:15:25 已帮助9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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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1、对于侵犯个人人格权利引发的精神损失赔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位公民均应享有其人格尊严不被任何行为侵犯的权益。
人格权,即法律给予权利主体对人格利益的独占性享有并与其主体人格永久性融为一体的不可分割的权利;
2、对于侵害名分身份权利引发的精神损失赔偿问题,名分身份权乃基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的自然人享有之民事权利。
它并非属于自然人固有之权益,而是在当事人通过实施某种行为或存在某种情境之后方得以获得的特权;
3、对于因侵权行为导致物质财产受损引起的精神损失赔偿问题,若由于侵权行为导致物质财富丧失直至无法挽回,这无疑将对受害者的精神与心灵予以极大的冲击。
然而,若单就物质财产的实际价值来看,尚不足以完全填补受害者心灵创伤与痛苦,故精神损失赔偿显得尤为重要;
4、对于涉及到婚姻关系破裂引发的精神损失赔偿问题;
5、对于涉及到已逝之人精神利益受到损害引发的精神损失赔偿问题;
6、以及违约行为导致当事人精神损失产生的赔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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