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正式贷款时,必须签署借据以确保借贷关系的合法性与安全性。
借据应该包含以下关键要素:
1.载明借款人及出借人的全名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2.详细列出借款的额度,包括整数部分和小数点后的数字;
3.明确还款的方式以及还款的具体日期,包括借款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日期,以及明确的借款期限;
4.明确借款的利息,需注明当事人约定的具体利率;
5.注明借款的实际用途,或者提供相关的支付款项记录。
为了保证借据的有效性,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签署借据的行为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该行为应为行为人的真实意愿表达;
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