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者提出的七天内无条件退货请求,我们需要明确指出退货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费通常应由买家负责承担。
这主要是由于退货并非源于我们提供商品的质量等因素。
然而,若是因到货商品存在质量缺陷致使一方要求退换,那么所产生的运费应由卖家予以承担。
此外,以下几种产品不在七天内无条件退货的范围之内:
(1)消费者特别定制的;
(2)鲜活易腐类物品;
(3)通过网络下载或消费者已进行开箱的音像制品、电脑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以及(4)已交付的报纸、杂志等各类新闻纸质品。
但需注意的是,除了以上列举的商品种类以外,对于其它一些依照商品特性并且在消费者购买时已经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将不适用于本次的无理由退货政策。
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必须保持原貌不受损坏。
作为卖家我方,在接到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后,须在七个自然日内将其应得的商品金额退还给您。
同时,退回商品的运输费用将由您自行承担;
如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况,请按照约定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