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自拟或委托律师编写离婚协议均可得到法律认可;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离婚协议应包含有关夫妇双方自主决定离婚意愿及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偿还达成一致性意见等方面的详细约定。
若双方均同意通过和平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则需签署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并亲自至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