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应明确阐述以下八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首先,需要载明男女各方当事人的具体身份资料信息;
其次,需详细说明导致男女双方婚姻破裂的深层次原因;
第三,必须明确表达男女双方均具有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真实意愿和立场;
接着,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支付方式进行明确规定;
再者,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情况也需要在协议中予以明确;
此外,还需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责任进行明确划分;
最后,对于可能存在的隐匿、转移或其他不当处置财产的行为,也需要在协议中加以明确约束。
同时,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在协议中约定精神损害赔偿事宜。《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