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依法追究
拖欠款项之责任,首要步骤乃搜集相关
证据以证明确有
债务发生,包括借据、
欠条、收据及银行转账记录等可以印证债务关系以及资金流动情况的书面材料。
其次,应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相应利息。
再次,可以调查
债权人是否拥有房产、汽车、存款等资产,并寻求法律手段予以查封、冻结,从而便于后续
执行程序的开展。
此外,若还款期限已超过两年,并且在此期间曾多次催促对方还款,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将面临
诉讼时效过期的风险。
最后,如果债权方存在
担保人,在
保证期限内,应当将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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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