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及设施的返修处理是在其质量尚未达到既定的规范、标准或者设计所设立的具体要求,但经过采取必要的维修、整修等有效措施后能够使其达到质量标准,并且不会对其使用功能或是外观形象产生不良影响的前提下进行的一种
处理方式。
第二个方面,我们重点讨论的是对于那些威胁到承载能力的质量缺陷的加固处理,这也是保持设备及设施安全性的重要手段之一。
另一方面,如果工程质量上的缺陷在上文中提到的返修、加固处理步骤之后依旧未能满足所设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不具有任何的补救可能,那么就需要被迫采用返工处理这种极端但却是最后的措施。
4.在无法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返工处理且按照修补方法也无法确保满足规定的使用需求和安全防护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做出类似于结构卸荷或者减荷这样的决定,并采取限制其使用的策略。
最后,以下几点也是我们无需特地进行处理的常见情形:
(1)在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等三大基本功能的前提下;
(2)如果后道工序能够弥补掉前一道工序的质量问题;
(3)只要法定的检验机构给出了可以接受的鉴定结果,就可依据此结论来判断是否进行额外的处理。
当所有的处理办法都用尽,通过以上这些分析和实践的过程,若所实施的措施仍旧无法满足所规定的质量要求或者其它相关标准,那就必须采取设备和设施的废弃处理。《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
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
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