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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用卡的钱把钱借给朋友,现在他不还我能告他吗

我信用卡的钱把钱借给朋友,现在他不还我能告他吗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4-24 13:55:10 已帮助21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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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用卡的钱把钱借给朋友,现在他不还我能告他吗
主张债权清偿的法定时效期间为三年,若超出该期限仍未行使诉讼追偿权,将被视为主动放弃此项权利;
且在诉讼程序中,如债务人愿意就债务期限给予有效承诺并采取书面形式或者通过录音方式予以证明,这通常会促使诉讼时效的有效延长。
针对此类情形,当事人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准备一份要素完整的起诉书,其中需包含原告方及被告方的详细信息,如清晰的姓名、居所地址、行业性质、年龄段、所在机构等重要信息;
接着,在起诉书中明确提出本次诉讼中所期望实现的诉讼请求;
随后,拟定一篇详实论述案件事实及理由的文本。
其次,携带关键证物的复印件以及原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备审。《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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