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债权自身的特性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状况,法律也明文规定了一些允许进行转让的债权类型。
对于这些可转让的债权,债权人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完全或部分地将其转卖给第三方,并在进行相关的通知后,这个转让行动对债务人便会产生合法有效的作用力和效果。《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