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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买方违约如何承担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若买方出现违约现象,那么卖方有权依据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相关条款来追究其违约责任
然而,倘若购房合同并未对这部分内容进行详述,则双方可通过积极地协商,确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方法。
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可能存在以下几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首先,继续履行。
此为违约方收到对方敦促后,须依照房贷协议规定的职责再次履行所需任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其次,采取补救措施。
这主要指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不适当履行情况(如质量不符),提出相应纠正补偿措施,旨在消除协议执行过程中的缺陷。
再者,赔偿损失
在此种责任形式下,违约方需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而造成的财产减少或利益丧失。
之后,违约金
违约金即指当一方当事人违背了契约精神时,需向另一方支付特定金额的货币或实物。
最后,定金责任。
所谓的定金责任,特指房屋交易双方在签订契约时为了担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依双方当事人事先达成的共识,其中的任何一方都需要按照房产市值的一定比例预先交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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