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改造积极而有显著表现者,可予以适当程度的
减刑处理。
然而,对于减刑申请的审议与批准,应由承担
刑罚执行工作的相关机构向具有司法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出,并通过该院进行公正、客观的审查。
若罪犯在其改造过程中能够积极揭露他人
犯罪活动事实并且经过核实,或者为警方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线索,进而使得警方成功地侦破其他案件,则此类行为可视作其改造积极性和表现优秀的表现,应当得到从宽或
减轻处罚的待遇。
若罪犯表现出重大的改造积极态度和成果,甚至可能获得减轻或完全解除
处罚的待遇。《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
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
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