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意识地故意销毁法定必须予以保留的会计凭证这一犯罪行为,若情节较为严重者,依据法律规定可判处被告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需向被告人收取两万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
如果是以单位形式进行这种犯罪活动的,则依法应对该单位判处数额在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并且对其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可能会被要求支付相应数额的罚金。《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