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净身出户”,这是一种法律术语,其主要含义在于当婚姻关系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其中一方主张通过解除婚姻形式而采取与另一方无关的
财产分割方式。
但是,如果
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了关于某一人放弃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的
财产分配协议,并且协议中的净身出户方也愿意遵守此项协定,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他或她实现了净身出户。
然而,这一做法应当建立在不得威胁到当事人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之上。
如若以对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为理由,强制另一方承担净身出户后果,若另一方对此持反对态度,根据国内司法实际情况,法庭通常不会做出过错方需净身出户的判决;
而已提出该请求的无过错方可以考虑申请
离婚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