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况下,出租住房必须首先取得原出租者的认同许可,而后才能进行
转租:即已签订的
租赁协议中未明确规定可以转租或禁止转租;
或者是原出租者明确规定不得转租,但经过协商后得到了其认可。
而当正式签署转租合同时,承租人和转租接受方都需要签订这份文件。
在转租合中,应依照合同原则列举具体的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
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租赁物维修费用的承担等等。
若由于第三方原因导致租赁物受到损害,
承租方有义务对损失作出
赔偿。
倘若转租价格较之原先租赁价格有所提高,那么需要在合约中明文规定好租金的分配细节。《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