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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如何划分

缔约过失责任如何划分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4-18 14:45:07 已帮助26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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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如何划分
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划分及其相关赔偿事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对固有利益的赔偿,如身体受到伤害、健康受损乃至生命丧失等造成的损害或损失,以及一般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
还包括对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如为达成合同而产生的缔约费用,为准备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合同而支出的各种费用,以及由于相信合同能够正式生效而放弃的可能获得的利润损失,以及其他和该损失有关的费用等。《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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