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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请人吃饭又不请了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约定请人吃饭又不请了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2024-04-18 14:15:11 已帮助26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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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请人吃饭又不请了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此关系中,当事人不负有法律义务,您邀请他人共进用餐即属于民法调整领域的“善意施惠”行为,亦即我们通常所称的“人情关系”。
这是指当事人之间未能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约定或承诺,故而承诺者逾期履行或未履行其许诺,无法引发违约责任或因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需承担的过失责任。
但是须注意,虽然好意施惠本身并不涵盖侵权责任的承担范畴,然而当符合特定条件的侵权行为实际发生之时,依旧可以依法确立侵权赔偿之债务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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