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婚前债务离婚后对方是否用还

婚前债务离婚后对方是否用还

婚前债务离婚后对方是否用还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4-18 10:40:02 已帮助184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婚前债务离婚后对方是否用还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发生之债务,如其婚前所欠下的未偿付金额不是用于在婚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时,该债权人无权请求另一方配偶代为清偿。
然而,若此笔婚前债务被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上,那么这就转变为了双方应当共同承担的夫妻关系连带债务,此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有共同还债的责任。
简而言之,所谓的共同债务通常源自于夫妻二人组建家庭并维持其生计所需费用,或者由于他们对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了管理、使用、收益或处理相关事宜而产生的债务现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