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倘若合同中的约定金额出现错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来进行修正乃是可行之路。
然而,以书面文书的形式书写补充协议并确保双方在其上签名盖章则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我们还应当留意在撰写补充协议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详细、准确地列出双方当事人的所有基础信息。
其次,清晰阐述制定补充协议的真实意图及原由。
最后,明确记录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所涉及的变更之处。
倘若补充协议的条款与主合同的条款产生冲突,应优先按照签订时间较晚的那份约定进行解读和执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