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针对行政处罚的执行机构,我们可以将其进行更为细致的分类,即划分为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处罚、授权执行行政处罚以及受托执行行政处罚三大类。
其中,接受政府委托执行行政处罚并依律行使此项权力的组织必须具备如下几个构成要素:
首先它们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担负着管理公共事务职责的事业机构,其次必须拥有一支精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及相应业务流程的专业团队。《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