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欺诈事件发生后,不论是否及时报案,其追回被骗款项并非如人们所期望的那般快捷,而需依具体情形展开评估与判断。
其关键在于,网络欺诈行为已然触犯法律法规,超越了普通公民的道德底线,因此,此种行为可归类于公安机关的职权范畴之内进行处治。
若涉及诈骗之金额超过人民币三千元,公安机关需立即启动立案程序,对涉事嫌疑人依法追责。
受害者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以使嫌疑人返还其所受损失。
然而,若达不到上述刑事立案标准,那么公安机关会对相关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警告或罚款等措施。
此时,受害者还可以自主选择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要求追讨回被骗款项。
如果被告人犯下网络欺诈罪行,但尚未达到构成犯罪的犯罪金额标准,将面临五天到十天的拘留以及五百元以内的罚金,情节更为严重时,拘留时间可能延长至十天到十五天,罚金则上升至一千元以下。
对于构成网络欺诈罪行,法定刑罚分类如下:诈骗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量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或拘役,同时处以罚金;
当诈骗金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量刑则会升级为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以罚金;
当诈骗金额高达五十万元,那么量刑将会严重许多,即役刑十多年甚至无期徒刑,另外还要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