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对于小产权房
买卖合同有效性的规定如下:
只要满足法定有效条件,那么该类房地产交易行为即为合法、有效的。
具体来说,以下几个要素构成了法定有效条件的核心组成部分:
首先,
小产权房合同的签署必须出自于各相关方
当事人(例如买方和卖方)的真实意愿,而非出于
欺诈或者强迫;
其次,参与订立该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应该具备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者,小产权房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不应当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或者社会道德规范,这也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和
公共利益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除此之外还有可能存在其他法定的有效条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
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