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惯例,当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得以明确之后,便可以着手申请领取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主要有两种形式可供选择:
一次性发放款项或分期按月划拨。
在这个过程中,工伤员工享有自主权来挑选自己更倾向使用哪种方式。
若选择接受一次性支付,那则需在伤残鉴定结论出台之后的一年之内完成全部赔付流程。
反之,若选分期按月支付,其运行机制相当于常态工资制度,即每月固定时间由雇佣方负责支付相关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