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涉及饲养动物致害的侵权案件中,侵权方应当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损害赔偿。
然而,如果现有证据能够充分证实,造成损害的原因系受害者自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则饲养人或其管理人员有权依法减轻甚至完全免除其动物饲养方面产生的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