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决,和欠款方沟通,了解拖欠原因,达成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与方式。
(二)若协商不成,收集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往来函件等相关证据,为维权做准备。
(三)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申请调解,促进双方和解。
(四)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其财产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五)若发包方有违法发包等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其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