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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购房资格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定金退吗

如若未获得购房资格但已支付定金,此定金是可以请求退还的。
这主要依据于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即因双方均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有关预售或购买房屋的协议并未最终生效确立,此时卖方应将所收取的定金悉数退还给买方。
此外,如果因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或者其他各项外部因素影响,导致买方丧失购房资格,那么便属于双方都无法掌控的情况,在这种前提下,原有的购房合同也无法得以持续执行,此时,卖方有义务全额返还所收取的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最新修订: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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